ads_wz_txt;
“人皆有死。每个人都是要死的。每个人从他出生那天起,就在不可避免的奔向死亡。一百年,三万天,过一天,少一天。谁都无法逃避这结局。所以才说人生苦短。意识就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一辈子太短了,辛辛苦苦大半生,等快活明白了,发现日子也快到头了,不后悔才怪。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能重新来过,能再活五百年,可这是不可能的。”
笑得人不笑了,因为这段话足以使她们沉思。
我接着说:“为什么不用这有限的人生,做一些有趣的快乐的事?做一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事。”
lily下意识地问:“什么事有价值和意义?”
“价值对不同的人是不同的。同样一件东西,比如金子,在有些人看来价值连城,非常喜欢,宁愿花去大量时间乃至生命去换去。但在另外一些人看来,却跟粪土没有区别。前者被讥讽为守财奴,后者则成了名人雅士。”
“看来你应该属于后者,要做名士。你很有名士范儿呢。”lily笑道。
“名士?因为我留长发?别笑话我了,神经病范儿还差不多。为这我连工作都丢了。”
“啊?怎么回事?”
“本来我在合肥一家报社做编辑的,就是因为这头发越来越长,领导看不管老念经似的催我去剪掉,我才一怒之下辞了职。”当然,我并没有提及我辞职的另一个理由是去找苏哲颖,我无法忍受常人们的眼光:居然为了网恋的小姑娘放弃大好前程,这也太神经了。
“你为什么非留长发不可?”
“因为这是我的自由,我留长发又没碍别人什么事儿,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男人不能留长发,这是约定俗成的吧。只有流氓跟艺术家才留长发。”
“谬论。古代人都留长发又怎么了?”
“古代是古代,现代是现代,活在当代就的过当代的活法。”
“不过是一种多数人自然而然接受的生活方式。并不等于就具有神圣性,不可违反。以前的中国女人还都裹小脚呢,不裹小脚就被认为不正常,嫁不出去。现代的阿拉伯一些国家女人出门还都得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如果不是为了看路,恐怕连眼睛都要蒙起来。这在当时当地的人看来都是正常的,可是真的就那么不容更改吗?”
“你的意思是这一切都是可以商量可以选择的?”
“当然。因为一切价值和意义对不同的人而言各不相同,无法统一认识,那么只有一样东西可以确定无疑是值得追求的,那就是幸福快乐。”
“什么是快乐?”
“这是不言自明的,爽快,开心,谁都会感受得到。但什么是幸福,却没那么容易明确。对大多数人而言。幸福是出于比较。可以跟自己比,比如一个人以前过得很不幸,经常饿肚子受侮辱,一旦可以吃饱了不再受欺负,就会觉得是幸福。所以从饿死人不偿命的六零年大饥荒走过来的老人们,都会说现在的日子是一天一个年过,是幸福的天堂。也可以是跟别人比,比如一个骑自行车骑得很累的人,看到有小轿车从身边超过去,就会怨恨的想着自己是多么不幸,而一旦看见旁边自己轻易超越的步行的人。又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多数庸众的幸福感不外乎都来自这两个方面。”
lily若有所思:“所以,幸福就是意识到自己过得很好。”
我继续道:“每个人都有权利使自己过得更好,变得更好。这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自由。但自由有边界,就是,你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侵犯,伤害。凌辱别人,哪怕能使你再快乐,也是不可取的。反之,只要不妨害到别人,那么一切行为都是可以的。都应该容忍。都不应该强行禁止,更不关法律和政府什么事儿。”
“照你这么说,卖淫嫖娼也不该禁止了,因为根本没有人在这种行为中受到伤害。”旁边站着的一个中年男子发话了。
我严肃地看了看他,怕他又不良企图,比如是个暗探什么的,会因为我在公众场合发表不当言论而将我逮捕,但看着不像。
“理论上说,是这样的。”我点头说,“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越是发达的国家,文明程度越高的国家,对这个问题越放得开。卖淫嫖娼和情人通奸,这是一夫一妻制社会正常运转的必要补充。你要是真禁绝了这两条,这个社会必然不安稳。只有那些落后蒙蔽的封建残余较重的国家,才会立法禁止这两条。阿拉伯一些国家对通奸者还会用石头砸死,这不是文明,是野蛮。”
我说这番话时,对面的三个姑娘个个脸颊翻红,更不好意思开口插话。
“好家伙,你这大学都读了什么啊?怎么能说出这些大逆不道的话?”
另一个中年妇女实在忍不住了,义正词严地责怪起我来。
“别激动。”我陪笑道,“只要稍微动点脑子想想就知道,这事儿根本没有受害者,双方你情我愿,都满足了自己的需要,获得了快乐,实在没必要禁止。”
“那国家为什么要立法禁止?警察为啥要扫黄抓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