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和小香点头有如鸡啄米,不但有,还很有!
其实眼下大明朝风气可谓是空前绝后的开放,太祖朱元璋时定下各种严厉制度早就形同废纸。单以穿衣而论,朱元璋规定必须要按身份不同才可以穿衣服,穿错了轻者打板子重要就得去牢饭。
可是到了现在万历一朝,不但想穿什么穿什么,更是兴起了一阵男扮女装的潮流,天天招摇过市却没有人人喊打,反而很受欢迎……更有甚者,就连裸奔这种事也是时有发生。
这些行为就算拿到朱常洛穿来之前那个时代,也都算得上耸人听闻的事,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几百前的今天,他的老爹万历意识超前几百年,率先做到了这一点,身为他的儿子,朱常洛除了与有荣焉还能说什么呢……除了既感且佩的叹为观止,实在拿不出别的什么象样的形容词了。
在这种情况下,朱常洛想当然的认为拉拉小手不算什么了,怎么说二人也是下了订的末婚夫妻的关系呢。事实证明,他这样想是完全错了的,而且还是错的离谱。
虽然当前风气如此,但是真正世族大家,还是严守礼教正统那一套。衣服或可乱穿,男女关系不能乱搞。末婚夫妻也是男女,也得守礼严防。所以尽管李青青心里甜的都快流出蜜来了,可是脸上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颜色……这让李姑娘好不痛苦。
“这封信是爷爷来的,父亲让我来转交给你。”
脸红得象出锅的虾子一样,李青青劈手从怀中最出一封信,丢到朱常洛的怀中,伸手掩面一阵风样就跑了出去,不知用的什么身法,那裙裾飘扬的如同风中盛开的一朵花。
傻了眼的小香一头一脸全是黑线,顶了大日头等了半天,腿酸脚麻的倒是多说几句话才能够本啊,心里对自家小姐这智商实在着急,无奈何对着太子慌慌张张的福了一福,话也来不及说,追着自家小姐就去了。
王安看得着实有趣,一脸的全是眉花眼笑。
又是信?从跑远的李青青身上收回视线,脸上笑容渐渐敛去的朱常洛的目光落到这封信上,从年前到现在,这是李成梁给自已的第二封信,第一封信是由李如松转交,第二封信却选了李青青,上一封自已还没有给出答复,这一封又是要说什么呢?一时间费了沉吟,眼神盯着信封,心里不停的琢磨。
王安在一旁低声提醒道:“殿下爷,这天都快擦黑了,咱们回宫吧。”
回过神来,伸手将信揣到袖子,点了点头,意味深长道:“是该回去了,还有好多事要办哪。”
京城猫耳朵胡同,别看名字不那么震气,可是这里离紫禁城最近,所以有权有势的大官大将们大多将府第建在此地,早在几十年前,这里早就是名震京城的贵人居住地,放眼望处,尽是连绵栉次的高门大户,其中以李伯府最为大气显赫,当然,和辽东的宁远伯府比起来,这勉强能算得上一间草房。
书房内茶香袭人,李如松一身便装,眼神带着一丝若即若离的疏淡,随意坐在东首椅上;西首一个中年文士,脸上带着笑,一身书卷气,侧着半个身子陪坐西首椅上,看起来安之若素,颇为气定神闲。
“范先生是家父身边不离须臾的重要人物,一向倚之为左右手,这次居然派您千里奔来传信,想必是有重要之极的事情要做吧?”
别看李如松嘴上说得云淡风轻,心里着实是忐忑不安,这次父亲带来的信既没有说什么内容,更没有让自已看,居然直接让李青青送进宫,这一异常举动,难免让李如松多想了些,看来父亲对自已最近表现肯定是极不满意了。
对于这位李家末来的接班人,范程秀不敢有丝毫的轻忽以待。对于李如松的问题,他早有准备,略一思忖,已经想明白了要怎么应付,伸手一抱拳:“将军法眼如炬,学生不敢有瞒。除了送信一事外,老伯爷确实还另有钧命在身,学生这次来这京城,是想见一位旧友,如果有可能,我想将他带到辽东效力。”
早知道范程秀这次来不可能这么简单,可是千想万想,李如松也没有想到居然是来寻一个人?
是什么人能让父亲做出这等决定,居然委派范程秀千里迢迢亲自来请?
再也无法掩饰自已的好奇心的李如松瞬时竖起了耳朵。
可是等到从范程秀嘴里吐出那个人名后,李如松瞬间瞪大了眼,是他?居然会是他!</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