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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霸王别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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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少阳会派谁上来,叶落其实不是很在乎。

相对于人选来说,叶落更感兴趣的是丁少阳将会用什么方式,来完成这场竞演。

接下去的这首歌,是丁少阳在这个舞台上真正意义上的首秀,以叶落对丁少阳的了解,他必然会竭尽全力,曲不惊人死不休。

六期原创好歌曲之后,再加上之前音乐专区的较量,叶落对此时自己身边的三个对手,在风格上,多少有一些了解。

双鬼的音乐,在纯粹、提倡原汁原味的同时,在两人合拍之后,还带着诡异怪诞,而又美轮美奂之相。

陈天华的音乐,则是堂堂正正,代表着华语乐坛最正宗的主流派系,同时又气魄极大,任何音乐类型,都能一手掌控。

丁少阳的音乐,飘逸、清新,透着一股子全身包不住,正在向外喷发的才情。而在音乐表现形式上,老丁喜欢出奇招。

今天这倒数第二首曲子,叶落倒是想看看,丁少阳能玩出什么花儿来。

舞台上依然一片黑暗,幽蓝色的地灯亮起,舞台深处,远远走出来一个歌手。

看衣着身材,应该是个男歌手。

随着这位男歌手走到前台,灯光一打,全场沸腾。

观众一个个欢呼雀跃,对这位男歌手恨不得夹道欢迎,而导师席上,反应却比较冷淡,其中陈天华还打了哈欠。

这位男歌手,导师们在这个舞台上已经快看腻了,没啥新鲜感。

丝绸男嗓,三王之首,汤健。

上一场,他就出来唱过一首爵士,唱得是很不错,无奈遇上了“爵士之王”,风头被夺了过去。

汤健面对全场欢腾的观众,先深深鞠了一躬。

“丁总监,你说的山人自有妙计,就是把汤健丢台上去是吧?”陈天华笑道,“这种妙计,咱都会啊,没什么了不起的。”

“就是啊。”叶落附和道,也一脸坏笑地看着丁少阳。

“人家刚亮个相,你们就一个个发表评论,着急点儿了吧?”丁少阳笑道,“人家活儿还没亮出来呢。”

“今天,唱的是什么活儿啊?”陈天华顺势问道。

“听听看呗,看看你们的国学功底怎么样。”丁少阳笑了笑。

两三句话的工夫,演播大厅现场,前奏音乐响起。

打头的,还是琵琶,但是与方才那首《斩前缘》不同,这次丁少阳把琵琶脆亮、铿锵的音色,融入到了流行旋律之中,配上电子鼓、贝斯、弦乐组,还有戏曲上常用的铜钹、京胡。

乐器很多,但是前奏出来的效果,却铿锵有力、节奏欢快、动听至极。

前奏有三十秒左右,这段前奏下来,叶落已经在鼓掌了。

因为丁少阳编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光这个前奏,就已经把中国元素和流行风潮结合了起来,一股中国风迎面清新而来,这种听觉上的享受,再加上文化的认同感,让叶落大为欣赏。

不仅是叶落,陈天华、俞佐俞佑也是连连点头。

这丁少阳数十年斗曲不败,号为北地斗曲之王,编曲上的细节掌控,真是炉火纯青。

这三十秒前奏,虽然短暂,但却精彩纷呈,汤健还没开唱,就已经有先声夺人之势。

紧跟着这段前奏的,是汤健丝绸一般的男嗓。

“记得那年清风春雨落,花开半朵。

虞溪村口,前世道破,来生许诺。

伴君十载似初见,数不尽月月年年。

今朝大王出账前,且看妾身舞剑……”

一听这前几句歌词,叶落眉头一挑,明白了,这首歌,唱得是一个历史典故。

在中国的历史上,一旦提起舞剑,也就两个人算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个是唐朝公孙大娘,另一个就是楚汉争霸时期的虞美人。

再加上虞溪村这个地点名,虞美人的指向就已经很明确了。

虞姬的出生地,有三种说法,常熟虞山脚下的虞溪村,是其中之一。

既然有虞姬,又在舞剑,那应该就是霸王别姬。

楚霸王和虞美人的诀别,就在这一舞之中。

这首歌汤健一开始的唱法,是r※b,丝绸男嗓唱起r※b来,声线和技巧摆在那里,没得挑。

这首曲子的前半段,曲风是比较欢快的,但是这种欢快,如果对这段典故的细节有所了解的话,应该知道,这种欢快,其实是一种强颜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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