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需要,ABC提前点出来~!)
美国广播电台全称是就是1943年成立的美国广播公司ABC的前身,总部在纽约,这次联系孙翔的是洛杉矶的分社,当社长蒂姆带着他的部下找上洛杉矶基地的时候,门卫放行了,蒂姆找到了孙翔,说美国广播电台想为孙翔录一次访谈节目,届时会让孙翔在在电台向全美观众再唱一次歌曲。蒂姆是个大胖子,脸上的表情很认真,完全是一副你不答应,我就不走的姿态。
孙翔摸着鼻子苦笑,好么,现在都变成歌星了!不过想到自己来美国的目的,能和大名鼎鼎的ABC搞好关系,自己也认了,同意蒂姆的要求,这期谈话会在纽约做,所以孙翔三天之内得去纽约。
蒂姆看到孙翔有些不情愿,马上站了起来拍着胸脯说:“史蒂夫先生,您放心!这次飞行不需要您做飞行员,您只需要当乘客就好了,飞机是您最喜欢的伊列克特拉-14型飞机,哈哈,ABC的总裁专属座驾,我会全程陪同您!当然,这也是我的荣幸~!”
孙翔:“好吧,不介意飞机上多加两个人吧?”
蒂姆疑惑的看着孙翔,然后露出吃惊的表情:“您不会说的是,霍华德休斯先生,和凯瑟琳赫本小姐吧?”
孙翔:“嗯哼~!”
蒂姆:“哦天啊!那太好了,到时候,你们三个人一起,绝对能成为收听率最高的一期节目~!我发誓!”
霍华德休斯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在工作,其余的时间里,他和一个游手好闲的闲汉没什么区别,这家伙一听有ABC的采访,很高兴和孙翔同行,不过凯瑟琳赫本就没有和他们一起去纽约,因为她的新电影要开始拍摄了,两人缠绵一晚后,凯瑟琳坐车去了好莱坞,而孙翔和休斯两人踏上了伊列克特拉14中型客机,和蒂姆一起向纽约飞去。
接孙翔他们的汽车是一辆象征着地位的豪车,杜森博格!虽然这个时代的汽车不符合孙翔的审美观念,不过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辆非常漂亮的家伙,蒂姆亲自开车,车后座只坐了孙翔和霍华德休斯两个人显得非常宽敞,途经帝国大厦,正在开车的蒂姆,减慢了速度,对着帝国大厦一脸陶醉:“看,先生们,那是我们美国广播电台的骄傲!”
霍华德休斯撇了一眼窗外的建筑,一脸不爽:“蒂姆,嘿,我在纽约也有公司,我怎么不知道帝国大厦是你们广播电台的?”
蒂姆干咳了两声:“别发火,休斯先生,我说的不是帝国大厦,是帝国大厦顶部的那座信号发射器!”说话的时候,用手指了指楼顶。
两人顿时把目光看向了楼顶,果然,一个信号发射器样的东西矗立在帝国大厦的顶端,休斯一下子来了精神:“蒂姆,说说看你们弄的这个发射器是干什么的?用来广播么?”
蒂姆自豪的回答道:“那个天线是我们广播电台在1931年做的实验!31年的时候,我们用那台信号发射器进行了最早的电视信号播送实验!额,怎么和您们解释呢,广播是让声音通过各个信号传输到收音机里,而电视信号,则是把图像传输到电视里,原理差不多,区别是一个是传播声音,一个是传播图像。”
休斯来了兴趣:“蒂姆,你的意思是,以后可以看到图像?比如说我坐在纽约的家里,就能看到发生在华盛顿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