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车回家的路上。
“……常山赵子龙,姿颜雄伟,白袍银甲,白马银枪,习得一身好武艺,长坂坡当阳道,在敌人百万大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手起处,衣甲平过,血如泉涌,敌人无不闻风丧胆……最终保得幼主,威震天下。”车厢里,宝春慷慨说起了自己最为崇拜的一位三国名将赵云。
不管是影视剧还是书籍,宝春每每看到这里,都忍不住激情彭拜,热血沸腾,真恨不得生做男儿身,当然,不可否认,在偶像崇拜的影响下,宝春的那位,相貌跟其还真有几分相似之处。
兰香听完唏嘘不止,除了对赵云表达了敬佩之情外,对那投了井的夫人也表达了极强烈的敬意,“那夫人可真刚烈……”
宝春没说什么,搁以往听到这话,她必是嗤之以鼻,可现在自己也做了母亲,心境就发生了改变,有些理解那种以死护子的心情了。
马叔在前面感叹,“小姐所说的那位将军,胆识过人,武艺高超,可真是罕见,单骑独闯百万大军,就连咱们将军都是不能,不过,要真说咱们大荣朝有谁能做到,那只有镇荣老王爷了,他老人家曾经单枪匹马勇闯过敌营大军,杀的敌军是片甲不留,血流成河,而他自己却毫发未损……”
宝春哦了声,心说,这也是一猛人,不,应该说这也是一杀神!
“他又没有上天入地之能,百万大军围困,就是每人射上一箭,他都死得不能再死。”小酒嗤了声,颇不以为然。
“对啊。”兰香想了想,“小少爷说的也在理,他又不是钢铁之身,乱箭射他不死。”
“他当然不是钢铁之身了,可关键是没人敢射箭啊。”宝春说。
“为什么?”兰香疑惑。
“敌军的老大不准啊。”见他们疑惑越来越重,宝春又说了,“因为这老大啊看上了赵将军的才华,人才啊,勇将啊,心说他军中怎么就没这号人呢,就有了收为己用的心思,所以就下令活抓,没人敢射箭。”
“原来是这样。”兰香说。
“你可不要以为他这是占了便宜,没这事,两军交战,各种因素,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都是取胜的要素,才华的魅力也是其一。”宝春看向些儿子,“所以有才之人,到那儿都受优待,包括敌人。”
“那可不一定。”小酒斜了她一眼,冷哼道:“要是我,必杀了他,即便损失一将才,也不能养虎为患。”
宝春瞠目结舌地看着儿子,乖乖个隆冬,这种宁可错杀一百不放过一个的狠劲,是谁教的?
愣了半响,伸出双臂,要去抱他,以证明这是自家崽子,不是恶魔。
可熊孩子太不给面子,哧溜一下将某凶狗横在了两人之间,向来不对付的一人一狗,对视片刻,冷哼,纷纷扭头。
宝春伤心啊,哀怨地瞅着儿子,“你这么不待见娘亲,等哪一天娘亲消失了,你就后悔去吧。”
兰香笑说:“小姐能去那儿?”她把这当成了小姐在跟小少爷闹脾气的气话。
而小酒也不以为然。
回到家,吃过饭,洗漱后,宝春练了会儿精神内功,便抱着早已熟睡的儿子休息了。
子夜时分,黑色夜幕下的沈家村,静谧,安详,村民都已是熟睡状态,连犬吠声都几不可闻。
而在隐秘的黑夜中,正有着一股人接近沈家村。
宝春忽然惊醒,往外一看,好家伙,火光冲天,映红了半边天,瞬间给惊出一身的冷汗。
失火了!
不对,从传来的打斗声来看,应是人为的。
有歹人闯入!
宝春赶紧看向儿子,只见儿子已经坐起,外面马叔在不断提醒她赶紧出来,房子要塌了。
火势迅猛,很快就要吞噬过来,事不宜迟,宝春拉着儿子就要夺步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