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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出卖大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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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大嫂的,上次颜姐找过我,说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她已经咨询过了律师,说只要是张毅的账上有钱,他就跑不了,他不想验收也得验收,我们已经做好了验收文件,说法律规定了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所以我们不怕他,但我还是先和大嫂过去谈谈再说,不用打官司最好。”刘强说道。

“嗯,我同意你们的意见,凡事多和我姐商量,她很厉害的,什么都懂。”王野笑道,小凤听到这里,小嘴一撅,有些酸酸的味道,她一直很吃展颜的醋。

离开监狱后,小凤和刘强直接回到了市区柳河市工商局办理了法人代表变更手续,自此,刘强正式变成了天野公司的当家人,这让刘强觉得很爽,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干出个样子来给王野看看。这天野公司不是缺了王野就转不动,他刘强照样可以带领大家把公司做大做强。

回到公司,刘强和小凤发现展颜带着一个中年男子在会议室里等着她们俩,“颜姐,你在呀?这位是?”刘强对展颜笑道。

“哦,刘强,我跟你们介绍下,他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张律师,张律师,刘强是天野副总经理,现在天野主要由他在管理,她是刘强的大嫂小凤。”展颜介绍道。

三个人忙握手算是认识了,展颜说,他请张律师过来就是想让他们叔嫂二人介绍下柳河钢构这个工程的具体情况,然后让张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张律师对刘强和小凤笑道:“二位,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只要柳河钢构账上有钱,工程款不是问题,他拖不了多久的。法律明文规定,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就算他提出异议,也应当在答复期内向你们施工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他协商。如果他们在协商期内未与你们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他们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而且他们必须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你们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如果他们还拖着,法律规定,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若你们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柳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柳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他们与你们确认即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因此,他们是跑不了的,就算拖也拖不了多久,最怕的是他们根本没钱给你们,那就只能变卖他们的资产了。”

“哦,颜姐,要不这样,张律师这边,我们也配合着跟他们打官司,我和我嫂子还是先找他们谈,能不上法院不是更好吗?”刘强说道。

“没错,刘副总说的没错,能不打官司最好,劳民伤财。要不这样,你们去的时候,我给你们出具一份律师函,也从心理上给他们一些压力,你们还可以把我刚才说的这些话带给他们,让他们知道,再拖下去,就只要打官司了,而打官司,他们必输无疑。”张律师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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