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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来去匆匆,清早,当程晓诗醒来,睁开眼睛后,身边的聂阳耀早就已经没了踪影,他怎么又起这么早。
在程晓诗的记忆里,不管聂阳耀前一个晚上多晚休息,第二天早晨,他总是能起的特别早,难道这也是一种本能?
程晓诗还没来得及整理自己,聂阳耀就帅气的进了房间,今天的他显得格外帅气,一身做工精良的王子装,衬托了他的大长腿,以及他经常锻炼,有所成效的完美身材,手腕处的几个金扣子,更是让聂阳耀看起来英姿飒爽。
领口处别出心裁的有个小领结,有别于以往的庄重,夹杂一点活泼的成分,但黑色的长筒靴却让他整个人显得异常俊美,一大早就穿的这么隆重,是要干嘛。
只见他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朝程晓诗缓缓走来,感觉自己四周围绕了一圈又一圈的幸福,程晓诗的背后像是有一双翅膀在带她飞翔,这样的感觉,从来没有过。
聂阳耀今天有点与众不同,走到程晓诗面前,不知道从哪变出了一朵玫瑰花,献给了程晓诗,而后,又在她额头上留下深深一吻,“早安!”
所以,这是早安吻和礼物,程晓诗收到来自聂阳耀的玫瑰,心情自然很是明媚,早上就如此浪漫,让程晓诗很感动,但她对聂阳耀说的第一句话,却是让人不是那么高兴,“话说你穿成这样,不热吗?”
的确,现在可是高温的夏季,但聂阳耀却穿了一件这么厚的王子服,况且脚上还套着靴子,都是冬天的必备物品啊,也难怪程晓诗会这么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