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陶乐斯是一位魔法大师。但他们这一系,一直是天才倍出。陶乐斯这一系,起源于超阶大师汤马士·布诺姆森,这个人一向低调,但却是一位超阶大师。他拥有一整支以纸牌创造出的生命军队。这支军队为他所用。
一位大师拥有一支军队这么离谱的事情居然发生了,但这偏偏就是这位大师的实力所在。其后,这位大师教出了另一位天才的弟子,苏菲·西莉亚·史都斯坦。苏菲·西莉亚·史都斯坦也许没有什么惊艳的作品问世,但仅她拥有法师塔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她的才华。
特别是,陶乐斯,他算是惊艳的天才吧!他就是苏菲·西莉亚·史都斯坦的亲传弟子。
这样的陶乐斯足以证明那位苏菲·西莉亚·史都斯坦是什么样的人。而除此之外,陶乐斯还是一个商业方面的天才。在老师的指点下,陶乐斯制出了彩虹汽水这样的东西。
这个灵感让陶乐斯从此步足商业,他开发出一系列的饮品,什么纯净水,矿泉水,这些普普通通的水却让这位大师巧妙操纵下赚了大钱。此外陶乐斯还开发出了保健品,什么黄金搭档,脑白金之类的,更是狂赚特赚。有了钱,有了物资,他开始交好绿芙萝。他是大师,是魔法师,在绿芙萝眼里,魔法师不是敌人,除非一些带着大量佣兵的,那是捕奴队的。
一个人的大师自然是实力大师,这样的人物不是会好色的。所以陶乐斯和绿芙萝交好,交了朋友,开始跑单帮,从中捞到了无穷的好处。他人再勤快一点,又谈下了条件,自然生意一日千里。不过……这个时候,一个叫克拉迪奥的家伙出现了。克拉迪奥的出现,使他的生意要完蛋了,意识到这一点,陶乐斯大师当然是不爽的,不过,他很快的就又有了主意。
如果……这个中克拉迪奥有才能,那他说不定可以成为南疆统一者。他如果统一了南疆,他会干什么?这一点是用脚趾都可以想到的!这个世界上,钱啊,是赚不完的。如果我跑单帮,赚得更多,也有限得很,可是,要是能够利用这个小子的实力,说不定……
“呵呵呵……克拉迪奥……我帮你……我当然帮你……不过,你可别让我失望啊……”
陶乐斯大师在自己的屋里,他的眼睛,紧紧盯向野人山……野人山上有很多好东西,这是另一回事,但在野人山的边上,那可是地下大陆啊……在那里面……可有很多的食人魔,地精,黑卓尔呢。有了那些怪物,还有一些原生态的原始住民,加上那些魔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