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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玫瑰与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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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严肃在吃饱喝足之后把碗筷洗刷干净,抹干了手悄悄地靠近正在电脑跟前忙碌的宁姑娘身后,大手搭在宁姑娘的肩膀上,开始轻缓的揉捏。叀頙殩晓

宁姑娘惬意的闭上眼睛,收回翻飞的食指,靠在电脑椅上享受这体贴的服侍。

严肃的指力由轻加重,在宁姑娘皱着眉头‘嘶嘶’吸气时,又轻缓下来,低头吻了吻她柔软的秀发,问:“宝贝儿,人家结婚了,你是不是着急了?”

“切!”宁可扁了扁嘴巴,不屑的哼道:“我着什么急啊?过了年我才二十五岁好不好?我还没玩儿够呢,你少来烦我。”

“嗯。”严肃难得听话没反驳,“宝贝你还想玩多久?”

“唔……不用太久,三五年吧。”宁可嘴上这样说,心里却觉得很奇怪,依照严上校恨不得立刻把自己关进爱情牢笼里的性子,他不应该是这个态度啊。

“也不用这么久吧?”严上校的手在宁姑娘光滑的脖颈上滑下去,弹入柔软的毛衣里面,轻轻地揉捏。

“啧!”宁姑娘不满意的抬手抓住那两只结实的小臂,用力把为非作歹的手拽出来,“别闹!说正事儿呢。”

“一年的时间。”严肃粗糙的手指拂过宁姑娘柔嫩如婴儿的脸颊,抚摸似乎不够,他又低下头去轻轻地亲吻着,“宝贝儿,给我一年的时间,我会让你成为这世上最幸福的新娘。该给你的,我一样不少的都捧到你的面前。我们的婚事将按照华夏最传统的规矩一步一步的来,我要让所有的人都羡慕你。”

宁可顿时愕然。很大的程度上,她有些不能理解严肃的这番话。

严肃半蹲下身子,捧着宁可的脸,微微抬头仰望着她,认真的说道:“我会让严家的长辈来宁家提亲,得到宁家长辈的允许,然后我们订婚,之后让两家的人去准备结婚需要的一切,妥当之后,我迎娶你进严家,做严家堂堂正正的媳妇。”

“为什么?”宁可不解,这都什么年代了?况且他一向不是最看重结果的吗?干嘛要弄这些连自己都觉得繁琐的事情?

“奉子成婚的确是一条捷径,我也知道我爷爷现在比谁都盼望着能抱上曾孙。如果他发话,我爸爸也不会有任何异议。事实上,上次我回北京,我爸爸已经放开了口,说让我再交一次结婚报告。可是,我觉得这样太委屈你了。你是那么好的姑娘,我必须给你最大的尊重。你相信我,好不好?”

“好。”宁可鼻尖微酸,紧抿着唇微笑。

“傻丫头。”严肃抬起手指抹掉她眼角一颗晶莹的水珠,单膝跪地直起腰身,捏着她尖尖的下颌吻住她诱人的唇。

当伴郎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严上校活到今天三十岁,身边的兄弟战友们有不少人都已经踏进了婚姻的坟墓,但他却是第一次干伴郎这样的差事。

那天,军装是不能穿的,根据宁大爷的要求,他必须得穿一身黑色的正装。

“为什么是黑色?”严肃不耐烦,他家宁宝穿的是白色的伴娘礼服,他这个伴郎当然也要穿白色正装。而且,白色才是宁宝最喜欢的颜色好不好?

“白色是新郎服。”凌墨臭拽的仰起下巴,“等你娶媳妇的时候再穿白色吧。”

“滚。”严肃绷着脸把黑色的Versace最新款的男士西装穿在身上。高档的黑色面料,利落、简洁、大方、修身的剪裁,白衬黑装衬托着的试衣镜里高大英武的男人古铜色的脸膛和修长的脖颈,将人烘托出一种古典贵族般的优雅奢华,又带着一种自由随性的飘逸。

“我靠!”这回换凌墨不淡定了,太***帅了,这妥妥的是要把新郎官比下去的节奏啊!“我有点后悔找你当伴郎了。”

严上校极其自信甚至带着点鄙夷的瞥了凌大爷一眼,抬手把西装的扣子扣上:“喜欢这身衣服的话,下次我结婚的时候把这身留给你。”

“结过婚的男人是不能当伴郎的。”凌大爷立刻不爽,“这点都不懂,严上校你真是够白痴啊。”

“我没说让你当伴郎。”严肃森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你将是我的座上贵宾呢,凌兄。”

“这回是我结婚!”凌墨有些心虚的拍了严上校一巴掌,趁势把人从试衣镜前推开,特么太帅了,越看越不爽,“老子结婚!老子是主角!你特么的口口声声说你结婚的事是什么居心?!你搞定你们家那些乱七八糟再来老子跟前显摆!”

“得来!”严肃抬手把西装扣子解开,把衣服认真的脱下来挂好,“就这身来,尺寸正合适不用改了。我还忙着呢,先走一步,等你结婚那天我一准赶过来。”

“行,”凌大爷呼了一口气,大手一挥,“赶紧的滚吧。”

严肃把身上的白衬衣也脱下来,然后是西裤,脱光之后拉过自己的作训服以紧急集合的速度穿戴完毕,转身出门之前,回首看了凌墨一眼,意味深长的一笑,然后抬起手臂,以手比枪,轻笑着:“砰!”

凌墨做了个中枪的动作,一手捂住胸口,滑稽的往后仰。

“你小子,给我等着。”严肃出门前撂下一句狠话。

凌大爷完全没把这话当回事儿,转身去继续欣赏自己的新郎服。等着就等着!再等老子的儿子都上幼儿园了,你这混球的儿子还在天上飞呢。

为了这位总瓢把子的婚事,Q市被折腾的鸡飞狗跳。

首先,比较抢眼的是Q市的八千多辆出租车上的电子字幕广告都换成了一句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恭贺新郎凌墨与新娘苏羽新婚之喜。

然后,Q市花店以及花卉批发市场的各种玫瑰全部被购买一空。以至于这段时间小情侣们想买玫瑰都成了一大难题。

问及缘故,花店的老板们纷纷摇头感叹,店里的玫瑰都被人一次性买走,而且这段时间所有空运来的玫瑰都被半路截走。我们也是没办法啊,小伙子,其实很多花的花语也都是跟爱情有关的,比如百合,比如郁金香,还有xxxx等等,送情人的不一定是玫瑰啊。

并且,Q市三大婚庆公司的婚庆用品包括车辆,帐幔,花炮等等以及工作人员全部被征用,当然,凌大爷的意思是付钱,付比原价高一倍的钱。

但,就算是凌大爷给钱那些人也得有那个胆子收啊!黑道总瓢把子结婚,用你那是给你面子,还敢要钱?以后在Q市的生意还做不做了?

当然还有酒店。

明珠海港大酒店,丽景假日大酒店以及Q市其他三家五星级酒店加上整个C岛度假村都在腊月二十六这天空了出来,任何客人都不接待,只一心一意接待来参加凌大爷婚礼的宾客们。

街上百姓纷纷议论,你说他一个黑道头子结婚哪里会来那么多宾客?这你就不懂了吧?人家新娘的娘家也不容小觑啊!人家女儿嫁到咱们Q市来,作为娘家人怎么着也得来给女儿撑撑腰啊!免得将来进了门被咱们这位黑道大爷给欺负了不是?

如此高调如此扰民的一番折腾,自然会引起某些人的怨言。有愤青者开始发表攻击性语言,先是在网上,后来连媒体报纸也开始出现一些端倪。

你凌大爷再牛B也只是个混黑道的,你说你不就是娶个媳妇结个婚吗?怎么能如此如此扰民怎么能如此如此嚣张呢?

但凌大爷才不管这些呢,老子终于要娶媳妇了,不管是赞美的还是批判的,让言论来的更猛烈些吧,老子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老子要娶媳妇了!

最终还是宁二爷沉不住气了,到底还是老人家,行事总比少年郎沉稳些。

宁仲翔寻了个空儿给凌墨打了个电话,电话里也没多说,言语很是简明:小墨,结婚嘛,是人生大事,铺张一些可以理解,但若是扰民就不好了。还有,你也要知道,咱们Q市年底结婚的情侣很多,不只是你们这一对。你折腾的这么大发,叫别人家怎么结婚娶媳妇?

如果说凌墨是一只野马,那么宁二爷便是那副笼头。

宁二爷一句话便把凌墨点拨清醒。

扰民这事吧,实在是不好。凌墨靠在沙发上把玩着手机,陷入了沉思。

墨十七端了一个茶盘来,里面一杯咖啡一份点心,东西放在凌大爷跟前了,他人还没反应。这不对,墨十七欠了欠身,看着他家主子幽深的桃花眸,低声问:“少爷,您有何烦恼?”

“啧!”凌墨颇为不满意的叹了口气,“二叔说我折腾的太大了,有点饶命。说年底了,Q市娶媳妇的大有人在,我这一折腾,人家就没办法娶媳妇了。”

“噢——”墨十七心想您现在才知道啊?婚庆公司被您整的,那司仪什么的价格都翻了三倍了,还是有大半儿要结婚的人家没有着落。

“十七,你说这事儿怎么才好呢?”

“这有什么,反正咱们要了那么多车那么多人也用不了,不如谁跟少爷同一天结婚,咱们就索性把他婚事上的执事都给包了呗,算咱请客,少爷您也不缺那俩钱儿不是?”

“擦!”凌墨立刻笑了,“你特么的倒是大方!老子有钱也不能这么烧啊。”

“您不是说了嘛,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你说等少爷您结婚哪一天,满大街都是接新娘子的花车,满大街都是新郎官和新娘子,那得多热闹啊!多少钱都买不来这份儿热闹不是?再说,那些跟您同一天结婚的人将来每年过结婚纪念日的时候不都得感念您的好啊?叫我说,日行一善也不如这事儿来的地道,这才是真真正正的积德行善。”

“妈的!被你说的老子都心动了。”凌墨摸了摸下巴,沉思片刻,又问:“这事儿麻不麻烦?”

“这有什么麻烦的?也就是您一句话的事儿,那些婚庆公司巴不得呢。”

那些婚庆公司巴不得才怪呢!

凌墨心里偷偷地乐,那些家伙们是不敢来自己面前要钱的,他们也就是想着跟自己同一天结婚的那些人没有司仪车队就得改日子,等自己的事儿过去了,该他们赚的钱一分也不少,更有甚者趁着这个机会把价格调上去,年前他们还能很赚一笔。

可若是按照墨十七的这个办法来,那些婚庆公司年底这把不但赚不到,非得赔掉了腚不可。

管他呢!凌墨笑了笑,拿起点心来优雅的咬了一口,老子高兴就好。

于是,Q市市区腊月二十六那天结婚的男女一应司仪车辆等费用全部由宁氏集团凌墨董事支付的事情作为一个爆炸性的新闻发了出去,在Q市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一时间众说纷纭,有人说这个凌墨是哗众取宠,臭显摆;有人说凌大少好样的,够仗义;有人说有钱人花样就是多,玩了一出是一出;有人说一个混黑道的居然也搞起了慈善事业,这社会是怎么了。

不管那些闲得无聊喜欢评头论足的好事者怎么说,但世上求实惠的人却大有人在。有结婚计划的青年男女很多原本不是定在腊月二十六结婚的男女竟因为此事改了婚期,有人图省钱,但更多的是想来凑个热闹。

宁可这几天一直在苏羽身边忙活,除了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外还要操心她婚礼上的一些事情,简直比管家婆还忙。

宁姑娘每每累的头晕脑胀时便抱怨:你说你结个婚,我比你还忙还累,这到底谁是新娘子啊?你还吃,你个吃货!再吃婚纱就穿不进去了!你顾着点形象好不好?!

苏羽捧着盘子剥榛子,香喷喷的果仁丢嘴里一颗,嘎嘣一咬,满口生香,吃的开心的苏姑娘才不管闺蜜的抱怨呢,反正她想好了,闺蜜嘛,就是这样用的。

况且苏姑娘也已经打定主意,等闺蜜结婚的时候,她也大包大揽,把所有跑腿操心的事情都揽下来,只让她安安心心的做新娘子。

苏家人是腊月二十四这天到Q市的,苏益老先生亲自出动,苏家直接包了一趟专机。

按理说,苏家人虽多,但还不至于包一趟客机,但当凌墨率车队去机场接机时才发现,这一架可以乘坐一百余人的客机里,除了苏益,苏惇,苏瑳三个老先生以及他们的儿子媳妇孙子孙女外加随从和生活助理一共三十来口子人之外,装的满满的都是苏羽的嫁妆。

苏家完全按照华夏老习俗,陪嫁女儿的嫁妆是无所不有。

凌墨当时就傻了眼,早知道这样他就不准备这三辆大巴了,干脆叫人开几辆大货来多好啊。

苏家三位老爷子亲临Q市,宁仲翔作为男方家长全程陪同,直接把苏家人请去了C岛度假村下榻。梁氏集团的老董事长梁正夫妇也一起出面招呼,给宁二爷撑足了面子。

钟筱雨比不得别人,她是苏家人里最忙的一个。

首先她要看着人把苏家给苏羽准备的嫁妆一件件都搬到凌墨准备的新婚别墅里去。同时,她还得亲自去接自己的父母,苏羽的外公外婆钟老先生夫妇。

这一些忙碌都与苏羽无关,因为她怀有身孕的缘故,所有的事情都不麻烦她,宁可在她身边替她打点好了一切,只等腊月二十五那天,凌墨的房车把苏羽送去了C岛度假村跟苏家人团聚。

虽然时间仓促,但抵不过凌大爷手下人多。人多力量大,所有的大事小事都不成个事儿。

腊月二十六这日,天气晴好,阳光明媚,碧空如洗,万里无云。

早晨起来晨练的老太太,买菜的大妈大婶们出门便被这股玫瑰香给震撼,这大冷的天,这花香如海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待得这些早起的老人们走出自家小区行至大街上时,便被眼前的景象给吓了一大跳。

Q市的街道两旁,每隔十几米便有一个白色的欧式花座,每个花座上都放着一束玫瑰,这条街上是红的,那条街上是黄的,另一条街又是粉色,更宽更阔的马路中间的隔离栏杆上也别上了玫瑰,红黄粉白,各种颜色都有,全部是玫瑰花。

整个Q市都沉浸在玫瑰花海里,整个Q市的上空都是玫瑰花香。

这天迎亲的车队也特别多,而且每个车队上的花也都是新鲜的玫瑰。

这一天一早,周呈晔队长睁开眼睛就开始骂娘,你说凌墨这混蛋娶个媳妇搞这么大的阵仗干什么?今天交通警察可有的忙了,这大小路口都得设警,不为别的,就这阵势,谁敢说不堵车,周队长敢把自己的脑袋赌给他。

哦,对了,还有环卫局的人也该头疼,这满大街的鲜花等到下午的时候都被冷风吹落,这花雨纷飞,落红片片,麻烦的还不是环卫工人?!

不过这些都不是凌墨考虑的问题,有一帮能干的手下,这上下左右的该打点的一定都打点好了。不然他凌大爷迎亲的车队肯定出不了门就得被劫回去。

凌大爷迎亲的车子用的是一辆白色的劳斯莱斯幻影,白色的头车象征白头到老,车头上大红玫瑰心形要多俗气有多俗气。劳斯莱斯后面跟着一溜儿二十四辆红色的保时捷卡宴,每辆车上装点的是粉色玫瑰。

身为伴郎的严肃开着车子载着一身白色西装风流倜傥的新郎官儿行驶在花海浓香之中,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示自己的鄙夷:“土包子!土豪!整这么高调,你特么脑子烧坏了吧?”

“老子这一辈子一次的大事,高兴!你管得着吗?”凌大爷稳稳的坐在副驾的位置上,理了理熨烫的没有一丝折痕的衣袖,洋洋自得。

“狗屁!”严肃更加鄙夷,这混蛋搞这么大的阵仗,妥妥的是要空前绝后的节奏啊?等将来自己娶媳妇的时候,要怎么样才能比得过他呢?

妈的,有这么个能整事儿的大舅子真不是什么好事儿!于是严上校坏心眼的想,待会儿酒宴开了之后,老子一定要少替他挡几杯酒,让他醉的不省人事,叫这个骚包的家伙在洞房花烛夜时睡个昏天黑地。

说起来也不能怪严上校羡慕妒忌恨,他活到现在马上三十一岁了,就没给谁当过配角。你说这一辈子都注定当主角的主儿,你让他来当司机当伴郎,这得多憋屈啊!

凌大爷的婚车车队趁早出发,一路畅通无阻过跨海大桥直奔C岛度假村。

C岛度假村也完全按照凌大爷的规格装点一新,上上下下都是花的海洋。不过这里的花不是玫瑰,全部是香水百合。

苏羽在梁飞扬为苏益准备的那栋名曰‘安乐园’的大别墅里,一整队的化妆师造型师服装师昨日就已经到位,为了不打扰新娘子正常的休息,她们第一天晚上就做好了全部的准备工作,只等早晨六点一到,新娘子起床,便纷纷上前,化妆的化妆,做发型的做发型,抹指甲的抹指甲,虽然人多且忙,但却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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