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鹰自从跟着后,就成了马夫。牵着马,在队伍中间前面位置。
今天领路的有是安德烈,气得安娜说是不是抽签时动手脚,到目前为止,女的一个都没抽中。最前面领路时,身后会跟着一个拿枪保护的。马就跟在后面,如果一有状况,也可以立即躲到马的身后。
马背上有物资,一般都是劫财,那么就说不定不开枪了。把马打死,还要自己背着,又累又麻烦。
一匹马是由其他人牵着的,雄鹰则牵着另一匹马跟在第三或者第四个人后面。
大家都用纱布蒙着脸,最为烦人的就是苍蝇,挥走又会飞回来,不停地往眼睛、嘴角带着点水分的地方叮,甚至恨不得飞进鼻子和嘴巴里。据说野生动物,不小心被苍蝇或者牛虻在鼻子里产了卵,蛆会爬进脑子里,引起不停转圈圈。食肉动物就会立即扑上去,帮它解脱痛苦。
“如果哪种生物最先灭绝的话,我希望是苍蝇。”阿曼达抱怨着。
在她身边的查理微微叹气:“苍蝇能让尸体分解得更快,如果尸体大量堆积,可能会让疾病蔓延。如果我选,我选蚊子。”
艾莫斯:“蚊子是生态系统的一个环节,有吃蚊子动物、它们的后代孑孓是鱼类的食物。如果没有了蚊子,一时没有其他食物能替代上,靠蚊子的生物就会减少。”
“小鱼吃孑孓,大鱼吃小鱼,难道你不想吃鱼了吗?”比尔问。
查理继续往前走着:“以前我挺喜欢吃鱼的,听到这话,以后饿了才会吃。”
“鱼也分很多中,还有些鱼是吃水草的。”后面的何凝烟说,别以后吃鱼就想起在水里扭啊扭的孑孓。但她搞不懂:“为什么雄鹰不怕苍蝇和蚊子?”
雄鹰的部落还穿的特别少,光着膀子,只有前面二片遮羞布,可苍蝇落在他身上的最少。晚上何凝烟和其他人,不脸上蒙一层纱布的话,拍蚊子能拍到天亮。
阿曼达:“可能印第安人皮比较厚吧。”
查理:“可能是基因,研究证明,蚊子最喜欢盯陌生人。”
艾莫斯不做声。但身后的莱尔:“我也觉得是身体的气味。”
比尔:“我怎么觉得是他头上戴着的羽毛,对了拿根毛是什么动物的毛?”
大家都翻了翻眼,继续往前走。
突然传来了一阵阵鼓声,走在前面的雄鹰停了下来,细细地听着。鼓声应该有点,至少有三四公里。
一直等到鼓声停下,前面的安德烈才问:“应该是传信的鼓声,说了什么?”他们可以听得懂任何语言,但对于这种特殊的“语言”,可没本事。
雄鹰满是泥巴的脸上,总是保持着紧绷,没有任何表情:“有人袭击塔塔族部落,他们正在召唤战士。。。我要去。”
要去的原因是,那里很有可能有仇人。如果真是仇人袭击了塔塔族,那么他可以和其他部落一起去杀死这些入侵者。
安德烈想了想,喊了声:“大家投票,是一起去还是不去。”
“不去。”胡安立即喊了出来,并且鼓动其他人:“你们难道没看到那些尸体?那些家伙,杀人可是不眨眼的。如果知道我们手上有什么,还能让我们活吗?千万不要去,反正我不去的。”
“我去。”在安德烈身边的安娜不为所动,如果安德烈当领航员,不是她就是埃尔法站在第二个位置上,为安德烈警惕四周情况。